为助力全社会诚信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执行威慑,加大失信人员的惩戒和限制。 5月14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一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划拨。今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以打击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抗拒执行为重点,建成“智慧执行综合管控系统”,根据被执行人的股票、保险、网络资金、省内不动产等财产,智能归集分析财产类型、首封及抵押权,形成财产分析报告,精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922人,将25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额日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精准度,保证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自治区高院强化执行威慑,开展打击“老赖”、打击拒执以及被执行人违犯“限高令”乘机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等措施,严打失信“老赖”。同时,与公安厅、住建厅、税务局等多个单位强化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王云静:“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限制消费3.9万人次,限制飞机、火车惩戒25.82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6700多人次,罚款110多人次,拘留4700多人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王云静:“内蒙古高院将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健全完善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原标题:《【媒体关注】内蒙古新闻联播丨强化联合惩戒 内蒙古高院重拳惩治“老赖”》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