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准靶向东南亚 以现代农业为龙头建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
时间:2024-10-29 10:3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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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靶向东南亚 以现代农业为龙头建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
关于精准靶向东南亚 以现代农业为龙头建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 (D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6号提案的答复
刘芳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靶向东南亚 以现代农业为龙头建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第0016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1996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合作伙伴,2006年,中国与东盟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由原来的9.8%下降到0.1%,东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将从12.8%下降到0.6%,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目前我省已设立了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等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开放区域。其中,海口综合保税区主要发展进出口加工(包含农产品加工)、大宗商品贸易、保税仓储物流等外向型经
济。
二、保税区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一)设立条件。综合保税区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国务院审批设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的精神和要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符合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以及确实有外向型大项目亟待进驻的原则,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设立程序。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综合保税区设立审批程序为:所在地政府对拟设立的综合保税区进行研究论证,提出规划方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请示;海关总署依照国务院批转意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审核、部门会商或实地调研;在各部门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海关总署起草上报国务院的请示,并会签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上报国务院审批。综合考虑,建立一个专门针对东南亚农产品中转、加工的综合保税区不现实。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功能定位。目前我省已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2个保税区,在现有的保税区定位上,建议在综合保税区内建立我省热带农产品中转、加工园,并积极引导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入驻保税区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我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产业聚集
(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制定出台产业政策。2018年6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五方面重点任务、四方面政策措施及组织保障。二是加大资金支持。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门预算资5000万元,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建设和升级,目前相关项目正在推进实施。2019年,安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国家杂交水稻种子烘干精选加工项目;安排370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海口、三亚等五个市县发展热带水果等加工项目。
(二)加强产业聚集。一是按照“一园一业”要求,实行园区差异化发展,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整优化全省园区产业布局建设。二是推动加工园区建设。积极推进海口罗牛山、定安塔岭、屯昌城北、琼中湾岭等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集聚效应和产业规模已初步显现。海南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已完成投资额约30亿元,并已进驻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力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罗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等加工企业;定安塔岭工业园区于2009年被原农业部审定批准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其中塔岭工业园区一园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制药业。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面积25.6平方公里,其中总投资4.6亿元的太极集团南药制药项目已开工建设,投产后的产品将全部出口东南亚市场;琼中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现有入园企业12家,目前已投产企业7家。
四、努力推进贸易发展,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一)搭建农产品交易平台。积极推进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拍卖市场建设。目前,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拍卖市场建设方案已完成相关单位意见征求,并正式报省政府,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并积极策划举办世界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进口博览会,已将国际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展示交易中心作为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一个子项目纳入其中。
(二)依托综合保税区,提升我省农产品贸易水平。一是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融入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拍卖市场建设,以提升国际贸易主体能级与国际贸易服务能级为主线,将项目建设成汇集本岛特色高效农业及东南亚、澳洲、南美洲、非洲等地区热带作物和农产品的全球性拍卖交易展示中心,提升海南特色高效农业品牌效应,实现岛内外农产品充分流通,促进省内各地产销市场契合发展,带动金融、进出口贸易、港口和航天、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等多行业发力,成为国际农业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汇聚之地,将海口市打造成独具特色的国际农业贸易中心城市,助力海南岛成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的重要枢纽。借鉴并融合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和通行准则,制定完备的会员登记、结算、交易、交割等管理制度;制定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冷链仓储运输标准、检测溯源等体系规范,形成各类标准化商品现货交易价格指数,探索海南及各国热带农产品期指合约交易,以海南热带农产品资源为运行先导,分批次逐步实现东南亚、澳洲、南美洲、非洲等地区热带水果、油料作物、香料作物、纤维作物、饮料作物、药材、木材、花卉乔木、海鲜水产等热带作物及特色农产品中符合标准化体系规范的商品的现货、期货、岛内国内及国际间远程兑付等交割交易功能。二是依托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展示交易中心。策划举办世界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进口博览会,设置世界各国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展示馆和国内各省市地区馆,借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模式,将展示交易中心打造成为“6+365”的国际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可同时向广大购货商和参观者提供国内外名特优农产品及健康食品的展示交易服务,并且可以定期举办针对特定主题、类别或区域的专题贸易洽谈会,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高端农产品及健康食品会展品牌和节庆活动,提升我省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五、大力实施跨境电商产业
(一)成功申报中国(海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7年11月,我省正式国务院申报设立中国(海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7月,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功获批。同年11月,海口跨境电商综试区被国务院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1210监管模式)适用范围,为推动我省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以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为抓手,复制推广首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海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海口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新目标、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明确了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我省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
(三)逐步搭建基础框架。为夯实发展基础,省商务厅加大对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两平台”建设,能满足跨境电商B2B2C和B2C业务的需求,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六体系”。一是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运行平稳。2017年9月该平台正式运行。通过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实现与相关监管平台以及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平台的对接。2018年9月在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跨境直购进口功能模块(9610监管模式)。二是海口综保区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良好。产业园占地34.4亩,于2018年8月竣工并使用,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监管查验、仓储服务、金融服务等。目前已有39家企业(其中跨境电商企业12家)入驻办公或开展业务。海口综保区开发建设的园区线上综合服务辅助平台已于2018年底实单测试成功并投入运营,实现跨境电商企业一点接入,为企业提供商务备案、账册管理、通关申报等服务。
(四)大力推动跨境电商招商工作。通过会展活动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大招商行动,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洽谈。目前已入驻海口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共51家(附件1),国内知名电商唯品会、E码头、福建陆地港集团、厦门跨境网已完成注册。2018年12月,唯品会跨境电商亚洲物流中心在海口综保区举行奠基仪式。
(五)不断探索和开发跨境电商业务新模式。2018年5月创新开展特殊监管区域外“跨境网购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业务,其中海南新毅国际、海南高培乳业等企业陆续在我省开了5家跨境电商体验店。2018年累计完成跨境电商出区清单保税备货模式(1239监管模式)和跨境直购模式(9610监管模式)共10879票,其中网购保税2986票,跨境直购7893票,总销售额约231.2多万元。
六、推动农旅文融合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出台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产业等相关配套政策,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按照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5%下达美丽乡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创新了“先租后让”“点状供地”等供地方式。
(二)建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一是推进信息互联。鼓励支持共享农庄建立可视化生产系统和农业物联网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共享农庄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是推进农旅文融合发展。以农为本,61个试点共享农庄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生产规模达23万亩,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个性化需求。同时,充分挖掘农业的多元属性,培育休闲观光、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新业态,以农促旅、以旅强农、以文创树品牌。三亚海棠稻乡共享农庄打造水稻种植、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和田野艺演等业态,2018年累计接待游客26万人次。三是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2018年全省新增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54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2%,农业产业链进一步延伸。
(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海棠区水稻国家公园景区、澄迈一日游、梦幻香山芳香文化园等十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有3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获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认定。其中,屯昌梦幻香山获得5星,白沙阿罗多甘和冯塘绿园获得4星。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205万人次,同比增长8.4%,营业收入17.98亿元,同比增长8.7%。
(四)优化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进有实力、有情怀、有品位的企业参与共享农庄建设运营,用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各类投资主体采取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主要方式进行债权融资。采用农产品众筹、民宿建设众筹、农产品预售等方式,创新融资模式。2018年筹划和实际建设共享农庄的主体达到285家,2017年以来累计投资76亿元,累计创建共享农庄试点160家,正式认定共享农庄20个,2019年计划创建共享农庄试点50个,并对上年的试点进行认定。设立国内首支共享农庄基金,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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